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行政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
1、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2、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3、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4、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5、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6、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7、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推荐行政管理专业院校:哈尔滨工程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复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