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江苏新高考政策概览

01科目设置

自2025年起,全国新高考统一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取消文理分科,使用全国统一试卷。
自选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学生可根据兴趣在物理、历史中选一科,再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两科(实行等级赋分制),成绩计入总分,作为高校录取的依据。

02考试内容

考试设计依据高校人才选拔需求,参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相关课程标准及教学指导意见,注重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与创新性,重点考查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核心素养的提升。

03录取方式

2021年起,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院校专业组”由某一高校内对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多个专业(类)组成,高校可设置多个“院校专业组”,每组包含不同数量的专业(类)。在“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相同。
“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与录取的基本单元,区别于传统的“院校+专业(类)”模式,新高考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填报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