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审查的重点是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的户籍(或父母居住及参保缴费)、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坚决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市、区)获取在陕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要会同公安机关,对单独进行户口迁移、有组织集体户口迁移等各类涉嫌“高考移民”的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对公安机关发现的通过办理非正常户籍迁移手续等违规落户的报考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要会同有关学籍管理部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严格审查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