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泉州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要求情况表
备注:
✫师资引进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第一类人才:杰出人才
1.杰出人才A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4)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5)近10年内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
(6)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
2.杰出人才B类,原则上应具备我校二级教授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
②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项目;
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长江学者”称号获得者);
④省特级后备人才项目。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③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
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
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3)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①国家级教学名师;
②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③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4)近10年内获得以下奖项:
①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名前3)、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2)、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1);
②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名前2)、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排名第1);
③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排名前2)、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排名第1)。
(5)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
(二)第二类人才:领军人才
1.领军人才A类,具备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原则上应达到我校三级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符合领军人才B类条件要求的3条: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
②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③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④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⑤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⑥国家“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长江学者”称号获得者);
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⑨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⑩省引才“百人计划”(团队入选的须为团队带头人;不含短期项目入选者)。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②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负责人;
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⑦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3)近5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①中国青年科技奖;
②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3)、一等奖(排名前2);
③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④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排名第一主创人员;
⑤中华技能大奖;
⑥世界技能大赛金牌;
(4)近5年内获得以下奖项:
①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名前4)、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3)、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2);
②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名前3)、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排名前2);
③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排名前3)、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排名前2)。
(5)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
2.领军人才B类,应具备博士学历学位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以上1项:
①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②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
③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④省“外专百人计划”;
⑤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⑥省杰出科技人才;
⑦闽江学者奖励计划(不含讲座教授)。
(2)近5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个以上负责人;
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个以上负责人;
③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近5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①省青年科技奖;
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第1);
③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④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
⑤省百花文艺奖一等奖相应作品获得者包括: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作品类为导演、编剧、主演署名第一的个人;曲艺、舞蹈作品为编剧(编导)、主演署名第一的个人;音乐作品为作词、作曲分别署名第一的个人;文学、美术、摄影、书法、民间文艺、文艺评论作品为署名第一的作者。
⑥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排名第二、三主创人员,二等奖获奖作品排名第一主创人员;
⑦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排名第1);
⑧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⑩全国技术能手;
⑪世界技能大赛银牌;
⑫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
(4)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奖项:
①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名前5)、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4)、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3);
②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名前4)、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排名前3);
③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排名前4)、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排名第3);
④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第1)
(5)其他符合下列条件
①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的中科院二区5篇,其中一区3篇(以文章发表时分区情况为准),且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以上2项;
②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期刊(不含拓展版)发表论文8篇,且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以上2项;
③理工科类:近5年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4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近5年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200万元以上;
④理工科类:近5年科研成果转化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25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近5年科研成果转化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100万元以上。
(6)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
(三)第三类人才:优秀人才
1.优秀人才A类:
A1类: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博士,且正高或近5年成果满足学校直聘教授条件者。
A2类:40周岁<年龄≤50周岁博士,且正高或近5年成果满足学校直聘教授条件者。
2.优秀人才B类:
B1类: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博士,且副高或近5年成果满足学校直聘副教授条件者。
B2类:40周岁<年龄≤45周岁博士,且副高或近5年成果满足学校直聘副教授条件者。
3.优秀人才C类: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200高校毕业或教育部最新全国学科评估A+学科的博士研究生。
(四)第四类人才:博士
1.博士A类:
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博士在读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本人第一作者)在A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近5年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50万元以上或近5年科研成果转化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40万元以上。
2.博士B类:
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博士在读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本人第一作者)在A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近5年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25万元以上或近5年科研成果转化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20万元以上。
3.博士C类:
其他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