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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单招系列专场

有关单招信息将会陆续发布

今天为大家上的链接是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湖南省单招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331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四条 学院(校)简介:学校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民政部共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认定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被立项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工作重大事项,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六条 我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单招报考

第七条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八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按照院校志愿优先原则,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九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校实行专业组志愿,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需选择一个专业组中的1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条 报考我校专业组五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须参加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未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报考专业组五的专业。

第十一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社会人员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农民工提供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以上;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685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40人、其他社会人员30人、艺术体育特长生45人。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共49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4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计划30人,其中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专业5人;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10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15人。

3.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10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3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10人。

第十四条 我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我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其他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生5个大类。

第十七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机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机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第四类: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参照上述第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

4.第五类:艺术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艺术、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五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满分为6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第三、第四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

第十九条 我校针对第二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闭卷机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各100分。我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组采取以下方式:

专业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的专业,采取机试方式进行考察,满分为300分;

专业组九的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采取机试+技能展示方式进行考察,其中,机试150分、技能展示150分。技能展示将在2月下旬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我校官网公布。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我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12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身份证及获奖证书扫描件),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获奖中职加分+姓名+报考专业(例:获奖中职加分+张三+社会工作”,不能按时提供有效材料的考生不能享受免技能测试。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相关申请资料须在2024年6月15日前交给我校,资料内容和提交方式与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一致。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17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